鍋爐由鍋和爐構成的,上邊的裝水構件為鍋,下邊的加熱一部分為爐,鍋和爐的一體化設計方案稱之為鍋爐。
鍋爐是一種能量轉(zhuǎn)換器,它是利用然料燃燒釋放出來的熱能或別的熱能將蒸汽參數(shù)水或別的液體加熱到一定主要參數(shù)的機器設備。
鍋爐分“鍋”和“爐”兩一部分?!板仭笔侨菹滤驼魵獾氖芰嫾瑢λ_展加熱、氣化和碳酸飲料分離出來,“爐”是開展然料燃燒或別的熱能放熱反應的場地,有燃燒機器設備和燃燒室爐內(nèi)及放熱反應排煙道等。鍋與爐二者開展著熱量轉(zhuǎn)換全過程,放熱反應和吸熱反應的分頁面稱之為遇熱面。鍋爐將水加熱成蒸氣。除鍋與爐外也有架構、服務平臺、扶手電梯、燃燒、排渣、煙風管、管路、爐體等輔助機器設備。
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所界定的是指利用各種各樣然料、電或是別的電力能源,將所盛放的液態(tài)加熱到一定的主要參數(shù),并根據(jù)對外開放輸出介質(zhì)的方式給予熱能的機器設備,其范疇要求為設計方案一切正常水位線容量超過或是等于30L,且額定值蒸氣工作壓力超過或是等于0.1MPa(表壓)的耐壓蒸氣鍋爐;出入口壓力超過或是等于0.1MPa(表壓),且功率超過或是等于0.1MW的耐壓開水鍋爐;功率超過或是等于0.1MW的有機化學是一種熱載體鍋爐。